行业动态

NEWS CENTER

国内外行业动态

国务院食安委将督察31省食品安全工作

2017-09-18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定于2017年8月26—9月10日期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督察。

  《通知》明确,此次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在各省(区、市)抽查1—2个地市和2个县区,抽查不少于3家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各地区要迅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8月25日前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报送自查报告,同时报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查表、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相关工作建议清单,并通过考核信息系统完成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部分指标的自评打分和材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