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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菊糖苷(发酵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2024-08-26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甜菊糖苷(发酵法)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食品报 2024-07-01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日前对甜菊糖苷(发酵法)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2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岩藻糖基乳糖和乳糖-N-四糖、2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和甜菊糖苷,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解读材料,甜菊糖苷(发酵法)此次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功能分类为甜味剂,以葡萄糖为原料,通过重组大肠杆菌BL21DE3)发酵后,通过灭活、树脂处理、浓缩、结晶、干燥制得。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可以单独或与甜菊糖苷、甜菊糖苷(酶转化法)混合使用,以甜菊醇当量计。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甜菊糖苷(发酵法)作为甜味剂用于多种食品类别。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4毫克/千克体重(以甜菊醇当量计)。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上述食品类别,改善产品口感、替代蔗糖。

  黑曲霉来源的葡糖淀粉酶此次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催化淀粉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镰孢霉来源的丝氨酸蛋白酶此次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催化胰蛋白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法夫驹形氏酵母来源的脂肪酶此次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催化甘油二酯的合成。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由鼠李糖为原料制得的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此次申请作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用于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表B.1 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余内容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GB 28365) 规定。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

  2’-岩藻糖基乳糖此次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及质量规格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第8号公告执行(附录C用于生产2’-岩藻糖基乳糖的生产菌信息除外)。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乳糖-N-四糖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其质量规格要求适用于以乳糖等为原料,经发酵、提纯、干 燥等工艺制得的营养强化剂乳糖-N-四糖。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乳糖-N-四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作为甜味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果酱、面包、糕点、饮料类、果冻等食品类别。此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 01.02.02)和其他(仅限魔芋凝胶制品)(食品类别 16.07),改善产品的口感、替代蔗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风味发酵乳。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11毫克/千克体重。

甜菊糖苷作为甜味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腌渍的蔬菜、糕点等食品类别。此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食品类别01.03.02)、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食品类别01.06.04)、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食品类别04.03.02.03)和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 06.07),改善产品的口感、替代蔗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1886.355)。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多种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4毫克/千克体重(以甜菊醇当量计)。